標題 | 因應疾病管制署109.03.31公告「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-19擴大採檢」政策 |
公佈日期 | 2020-04-13 |
內容 | 因應疾病管制署109.03.31公告「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-19擴大採檢」政策 提醒:長照相關機構等工作人員每日一定要量體溫,如果體溫發燒(耳溫≧38℃)或有呼吸道症狀時,請一定要配合以下幾點: 1.當日休假,不得上班。 2.通知機構主管,必立即就醫(一定要!!) 3.就醫後請回報主管後續狀況。 4.就醫後處置,如被醫院通報,請務必依照疾管署 「 居家隔離 」 或 「 居家檢疫 」規定,每日早/晚各量體溫一次。不可上班(要給病假)。 5.待檢驗二次陰性,且退燒24小時以上,且呼吸道症狀緩解,經醫師評估可恢復上班後才可以上班。 (sparkle)重點是一定要掌握員工健康狀態及就醫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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